我叫刘四平,男,现年 32 岁,汉族,家住靖边县张家畔镇新伙场村。 我妻子名叫高艳艳,今年 30 岁。我妻子因临产于 2010 年 10 月 5 日 ,咨询靖边县医院妇产科的高晓华大夫,她指示让我们给产妇吃她配置的蓖麻油炒鸡蛋。因此我在县医院买了蓖麻油,拿回去于第二天凌晨 1 时 30 分许给我妻子吃了蓖麻油炒鸡蛋。 6 日早晨 8 时许,我们带领我的妻子住进靖边县医院。到医院我妻子还没有反映,经过向高晓华大夫请假,将人引回家。 到了 7 日还没有反映,所以我们于 8 时又住回医院待产室, 11 时高晓华大夫给输了催产素,在没有任何反映的情况下,高晓华大夫离开了待产室。 7 日 12 点 20 分许,我妻子开始肚痛 、腰痛所以上了产床。高晓华大夫这时认为是难产,然后找来几名护士让在肚子上挤压并用带子抽拉。护士在挤压我妻子时,我妻子不停的惨叫。但是高晓华大夫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方法,而是又强行用吸胎器进行吸胎。经过20多分钟的折腾,胎儿终于12时40分许产下。由于粗糙的接生方法,导致我妻子产道口严重破裂,所以高晓华大夫指使护士进行缝合,自己就此离开产房。护士在缝合时发现我妻子出血严重,又将高找回来。高这时漫不经心的也参加缝合,并用手往出取宫腔的血,而且还是认为没事,不属于大出血。经过这样的反复缝合延误了一个多小时,我妻子血流如注,血压降至收缩压30,舒张压50。可高晓华大夫也不下病危通知,只是进行输增压的和能量,并让护士准备输血。但这时的病人腿部已经没有血液,最后在肚子上多次采血才采到血。下午2时40分开始给病人输血,但人已经昏迷不醒,甚至是已经死亡。这时又惊动了院长,院长让做子宫切除术。所以我妻子于下午3时许被送进手术室准备手术,刚一刻时间又被推回产房,他们又用电击。下午3时50分医院向我们宣布人已经死亡。 综上事实,我们认为,我妻子已经是二胎,并没有出现特殊的难产情况。而靖边县医院的高晓华大夫在一起普通的接生医术中,由于不负责任,导致我妻子不明不白的死亡。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应该承担我妻子死亡的一切责任。为此我们请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此事,给我妻子讨个公道,防止更多的无故被靖边县医院的这种草菅人命的行医给断送了生命。 此致 反映人 刘四平 2010- 年 10 月 -8 日 [此贴被ggee于2010-10-923:03:34编辑过]
最后回复: 2014/5/26 22:57:37 by
愁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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