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1月21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西安闭幕。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一)任命
李智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
杨春雷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焕祥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崇敬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刘惠生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陈焕祥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伟都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南崇敬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本文来源于陕西发布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