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效利用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通知》
(陕扶办发〔
2017〕
28号
)和《公益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人社函〔
2017〕
593号
)精神,按照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利用公益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
2017〕
327号
)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委托榆林市汇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榆林市招聘公益专岗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就业公益专岗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服务扶贫,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料初审及召开招聘会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榆林市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
)籍贯榆林市(含各县区)
(三
)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要求
(四
)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
)身体健康,仪态端庄,并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岗位数量及要求
本次榆林市住建系统公益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岗位人数共
7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用工条件,详见市住建系统公益专岗招聘计划表。
四、现场报名有关事项
(一
)报名时间
2017年
10月
23日
-2017年
10月
28日
(上午
8:00-11:00,下午
2:30-5:00)
(二
)报名地点
榆林市新开发区桃李路阳光城
6号楼底榆林市汇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贫困劳动力本人持户口簿
(或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县扶贫办出具的在册贫困户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照片。用人单位有学历要求的,本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件。
2、贫困劳动力根据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
2017年利用公益专岗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下载),同一贫困劳动力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岗位,以第一岗位为主,第二岗位为辅,对于两个岗位都未被聘用的,可以在报名登记表中填明是否同意调剂岗位。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经市汇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后,于
10月
30日
-11月
3日,由市住建局会同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联合对报考者相关证件,学历文凭、贫困劳动力资格和所报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同意岗位调换的,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贫困劳动力实际进行调剂,并予以公示。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招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公示及聘用
计划于
2017年
11月
6-7日,由榆林市汇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各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召开现场招聘会。贫困劳动力持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根据自己所报岗位参加招聘会。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确定具体上岗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需要笔试的,另行通知。公示期内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管理及待遇
公益专岗聘用人员属临时性用工,具体用形式及工资待遇由各用工单位确定。
其他要求
贫困劳动力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结束前不得随意变换联系电话。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
0912-3591607
联系人:马亚宁
榆林市汇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0月
23日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