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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根据《靖边县第三期租赁型保障房申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复审工作组入户复审,相关单位核查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等信息。经过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工作组会议研究,靖边县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共有
33户申请对象审核通过、第一批公示对象中
9户因车辆超标取消资格,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17年
10月
20日至
2017年
10月
26日。
二、举报方式:从公示之日起至
2017年
10月
26日止,凡对公示的申请人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署实名形式向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举报。
三、举报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
2号楼
603室。
四、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
0912-4643015
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0912-46448820912-4619558
电子邮箱:
jbzbzx@163.com五、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购房对象,在公示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到靖边县政务大厅二楼
86号窗口办理《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准入通知书》。
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靖边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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