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好消息!榆林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系统将于9月份开通

  • 时光绕指柔
楼主回复
  • 阅读:10015
  • 回复:0
  • 发表于:2017/8/22 16:14:52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靖边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近日,有网友反映:外省退休人员,跟随子女来榆林生活,如果住院怎么报销医保?可否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是什么?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记者从市医疗***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由省人社厅信息中心负责建设的省级城镇居民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正在完善测试阶段。榆林市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系统预计
91日开通,开通后跨省异地安置人员住院费用可在医院直接结算。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安置条件和办理程序需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医疗***异地安置人员的要求、办理、报销标准:


一、符合异地安置人员的要求:

1、退休人员返回原籍(辖区外)。

2、退休后随子女异地居住。

3、工作场所固定在异地(辖区外)满一年及以上。

二、异地安置人员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办理当年度医疗***申报登记工作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负责异地安置人员的统计和《异地安置人员信息表》的填写,信息表要求填写准确、完整。

2、信息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本单位,一份报送我中心医管科登记备案。

3、《异地安置人员信息表》实行年审制,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于次年申报时变更。

三、异地安置人员报销待遇参照辖区内同级医院标准执行。
来源:榆林日报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关于这个世界 你不快乐什么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