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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出租车改革难言打破经营权垄断

  • 脑洞大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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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0/13 15:25:09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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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10日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认可了互联网在传统出租车行业转型中的作用,并将“专车”模式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与传统出租车一样,通过政府许可后可以“合法”运营。(10月11日《新京报》)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南京、杭州、武汉、义乌等地自行出台自己的出租车改革意见之后,出自于交通运输部的出租车改革与网络约车服务管理的顶层设计,多多少少显得有些姗姗来迟。虽然恰逢周末,但各类解读与评论,却并不少见。 

如果用一句话来评价本次出租车改革,笔者认为应该是——行政权力垄断导致形成的出租车经营权垄断并没有在根本上被打破。即便我们看到,网络约车服务即专车在名义上已经合法化了,但因为门槛的过高,而会出现各个城市出租车行业不会因此轮改革而受到较大的冲击。传统的出租车与新兴的网络约车,仍然分处于两个世界。一个在体制之内,一个在体制之外;而无论是体制内外,都要迈过高门槛。 

先说说进步之处与一些担忧。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应该包括“份子钱”可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出租经营权无偿使用等。单纯从表述上看,出租经营权的无偿使用就说明“份子钱”要明显降低,而加上“可协商”似乎就是又上了一个“***阀”。可是,谁来与出租车公司或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相关部门及出租车公司,能不能主动降低或取消份子钱?显然,出租车司机没有维权的协会组织,很有可能,除了“罢运”之外,“份子钱协商”将会如“工资协商”一样会沦为“画饼”。 

再说说几处未达到业界期望值的内容。一是,私家车能否成为专车的问题。应当说,这是本次出租车改革最受关注的一点。现在的答案是否定的。正如今年“两会”期间交通部负责人明确的表态——“永不允许私家车成为专车”一样的绝决,专车被设定了非常高的门槛。主要包括: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再加上营运车辆“8年”的大限,私家车成为专车的门槛已然高到了让人生畏。 

二是,“专车不得巡游揽客”的问题。改革意见非常明确,“出租车分为预约出租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预约出租车只能通过网络或者电话预约接单,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毫无疑问,这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住了出租车行业的利益格局。“招手式打车”以及“滴滴打车”等,仍然会让巡游出租车抢占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相较之下,专车也只存留了个“网络提前预约”的出口。 

应该说,本次出租车改革,在名义上让专车即网络约车服务合法化了。但这个合法化,因为门槛特别的高,而可能导致实质上的“不合法”。而之前,公众畅想“互联网+”以及技术革命带给出租车行业以市场化改革的推动,包括出租车服务质量的提升、车的档次的提高、空车现象的减少、行政垄断的打破,都似乎仅剩下了纸面上的意义。 

本来应该是打破行政权力垄断的出租车改革,到头来却变成了如何约束专车服务的制度修订。这说明,我们的权力管理水平,仍然并未完全适应“互联网+”的节奏,仍然没有更多的市场化思维,仍然自认为通过设立更多的条条框框就能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而不是完全让位于市场化的一些规则。恐怕这才是最让人失望的地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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