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刀枪不入是妖怪,而我们不是——致前任

  • 纪念0314
楼主回复
  • 阅读:4109
  • 回复:0
  • 发表于:2014/5/13 9:10:32
  • 来自:陕西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靖边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人的情感有时候真的肤浅,有时候深沉,这并不取决于自己爱上的那个人是倾国倾城貌若潘安,还是柴火妞儿地痞流氓。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觉得哪儿都好。连对自己的不好也像抽在身上的鞭子,疼过之后还会有莫名的快感。

    我昨天再看了一次《志明与春娇》,大胸长腿细腰小脸的长发尤物尚优优面对张志明说,我哪儿不好,我改好吗?张志明说了杂酱面的故事,虽然有点咸,但是真的就是喜欢。我对她也是,她可能是不好,我就是喜欢。你再好,不是我的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输给了时间吧,输给了春娇和志明的六年,他们彼此太了解对方了,彼此也影响的太深,这样的结果即使分手,也是分不干净的,总会在某个时刻,电光火石一样,想要拥抱对方,或者喝上一打啤酒,再撕心裂肺一次。

    所以我不建议跟结束了长跑失败的人谈恋爱。他们是还在爱还是不甘心,时间太长了,还有什么不甘心呢,该得到的得到了,该失去的也失去了,即使一开始可怜的是自己,到最后也会在一次一次的走马灯里面试图抓住对方,这里面的人,说出拒绝太难了,那些可以轻易对还在身边的人说出的话,就是没办法对这样的前任说出口。那些对现任表现的冷静自若的男人和女人很有可能对着回忆的人的一句话,哭的不能自已。

   没有想到的是,我自己也要面临这个俗套到死的故事。唯一不同的是,我居然,真的,不爱他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可以做到不爱他了。纵使我说过百遍他的不好,依然无法抗拒勾住我小指的手指。而在连续几天收到他接连不断事无巨细的私信之后,竟然萌生了不耐烦的心情。我突然想到,那个时候你的心情跟从前我的心情是一样的吧。

    人真的是一种犯贱的生物,在我还是那朵最神秘的红玫瑰的时候,我鲜艳欲滴,我勾魂摄魄,我徐徐绽放,我占据他一切感官,哪怕只是远远观望。当他把我摘下,依然宝贝的插在胸口,夜晚为我换上止渴的水,每日紧张我的花瓣,而不是我的刺是否会伤害他。他耐心,细心,温柔,满足了一朵花对一个男人的所有需求。然而朝夕相对是一件多么消磨爱意的事,花还是那朵花,只是他看到了花茎上的细刺,看到了花瓣上的褶皱,而后便是争吵,那哭过的眼泪不再是他的珍珠,成为了掉下就蒸发的露水。啊,那么我现在也明白为什么在他拥有了他所谓的那么好的我之后,还要去想那个逝去的六年。我大概也是输给了时间,大概是输给了生活带来的疲惫。大概是输给了蚊子血的宿命。

   我像所有傻子一样,做出过努力。当你发现所有你做的一切只能使死期延缓而不能无罪释放的时候,我放弃了。我认输了,那么,拜拜,我不会再哭,不会再伸着干巴巴的花瓣质问时间和你。我还是适合当野生在草丛里蔷薇,而不是谁花瓶里的玫瑰。那个时候说出口的分开,是连伤心都绵延平静的。爱情走到末路的时候,是你以为可以改变对方,是你以为对方有义务为你改变,这个错误,我和他都犯过。

    我第一次走的时候,大概走的不够诚心诚意,他来到我的城市找我,在不认识路的情况下开了一天一夜。我明明知道回不去了,但是那两年的时光拉着我回去了。我们期待对方会有所不同,但那些甜蜜不过是倒带的失而复得。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失而复得。我说服别人千万次自己还要撞无数次这堵南墙。简直蠢毙了。当然,所有的细节还是值得去争吵,甚至到后来懒得争吵,不再对对方有渴望,有期待。内什么谁说的,不希望他妈没失望。

    彻底死心的那个晚上,大概是觉得实在将就不下去了,半夜的时候跑出去在花台伸展的树丛里抽了半包烟,我甚至知道他不会出来找我,其实这个伎俩我只用过两次,第一次用的时候他找我找的发了疯。时隔多日,只是为了让我自己离开那个压抑的房间。我慢慢的想了很多,然后决定这一次再也不见。回去的时候看到对方睡的跟狗一样,嘲笑自己怎么不在厕所思考问题。

    故事的最后,我走了。故事的现在,走的那个人成了心口的朱砂痣。
    我依然无法忘记你,在每一个可能到来的时刻。
    相爱多久就要用比之更长的时间去忘记,放手比分开难过。
   
    哦,还有一句话,不要打扰别人是你能给的最好温柔。删除的东西没必要再花尽心思找到残存。这句话送给所有的前任,从你领到这个名字,对方的生活已经与你无关,何必要去做那个局里面多余的人,膈应别人又无法成全自己。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