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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这些费用将全面取消!

  • 张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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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3541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0/12 15:11:38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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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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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文编辑:靖边在线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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