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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治疗9天水疱更严重了,医院误诊致病人多花几万

  • 杉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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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26 9:13:38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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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身上长了一些红点,在高家伙场医院就医被误诊为带状疱疹合并感染,治疗9天后病情仍未好转。张先生将女儿转至榆林市第二医院被查出是天疱疮,后续治疗花费了数万元,“高家伙场医院误诊,耽误了我女儿的最佳治疗时间,可院方拒绝承担责任。”

据张先生介绍,6月8日,他39岁的女儿身上起了些红点,前往榆林高家伙场医院就医。医生最初诊断的是带状疱疹合并感染,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张先生一直积极配合医院治疗,但没想到治疗九天后,女儿身上的红斑及水疱更多了,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张先生赶紧安排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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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榆林市第二医院检查为大疱性类天疱疮,张先生说:“榆林市二院的医生认为,已经错过了黄金治疗时间,建议我们去西安治疗。”听到这样的诊断结果,他们当天就定了去西安的机票给女儿治病。

6月28日,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确诊张女士为大疱性类天疱疮,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张女士的病开始好转,但因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多花了许多费用。张先生要求高家伙场医院支付一切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误工费、来往西安的车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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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一家与高家伙场医院多次协调,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9月16日,榆林市医疗协调委员介入协调,医院只承担有报销凭证的费用共计21000余元,其中包括误工费,车费等。但张先生说:“我们前前后后花费了数万元,还有后续的治疗费用,医院的赔偿我们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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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高家伙场医院高院长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记者,张女士所患的疾病属于罕见病,由于医院医疗条件有限没把张女士的病情诊断清楚。“我们愿意承担张女士的医疗费用,就按照他们拿的支付单据报销。”高院长说,目前他们能提供的支付凭证大概是2万多元,我们承担这部分的费用,如果患者家属不接受,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医院会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

信息来源:二三里资讯

本文编辑:靖边在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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