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善于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在具体办学过程中。
2.改革创新精神强,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廉洁奉公,勇于担当,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作风过硬,事业心强,善于管理,具有改革、开拓和创新精神。
3.熟悉学校行政和教学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4.中共党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6.应具有延安市优秀校长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荣誉称号的现任公办小学校长。